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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与义务教育立法完善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9-19 09:31:49】【打印】【关闭】
幼儿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各国政府也试图通过完善幼儿教育立法加以管理与引导本国幼儿教育的发展。制定幼儿教育法规与政策必须背靠本国国情,但总体上,根据人民法院报的文献显示,各国幼儿教育法律与政策主要是从四大方面规范本国幼儿教育产业发展:(1)确定幼儿教育目标;(2)确定幼儿教育标准;(3)立法保障经费和师资;(4)立法确保校园安全。幼儿教育立法的新问题是各国政府是否应该将幼儿教育纳入本国义务教育体系。英国、法国、德国以及瑞典等欧洲国家已经将5-6岁的幼儿教育纳入国民义务教育体系,美国的一些州政府也采取了相同的措施,比利时等国甚至已经在全国实行免费的义务幼儿教育。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截至2014年,已有40个国家实施了义务学前教育,更多国家已经在考虑在未来将幼儿教育纳入本国义务教育体系,而义务教育范围也必定会从5-6岁幼儿向更低龄幼儿延伸。

幼儿教育立法四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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