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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翻开调价新篇章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10-25 15:31:15】【打印】【关闭】
由于医疗服务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具有福利和商品的双重属性,因而其价格不是通过市场供求的调节自发形成的,而是由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理论价格,再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承受能力等来确定价格的水平。
 
在计划经济阶段,政府直接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出于对医院公益性的考虑严格控制医疗服务价格,并在投入不足的背景下实行药品价格加成制度;研究报告20世纪80年代的第一轮医改强调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主权,在医疗服务价格领域的变革主要强调规范性;2009年的新医改强调系统性的变革,并将医院补偿机制作为变革重点,半个世纪的药品加成制度在此期间被动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作为配套政策得到进一步探索。

国内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发展历程

 
经历了屡次改革,目前,作为我国医疗服务提供主体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目前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主要指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

国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国内医疗服务定调价改革并非一帆风顺,主要体现为价格调整滞后性、定调价孤立性和医疗机构的边缘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仅依赖政府部门单方面的推动难以成功。在2016年7月之前未有全国性的指导意见出台,仅在几个试点城市作为药价改革的配套措施。

国内医疗服务定调价中遇到的困难

 
该局面在2016年7月被打破。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行业研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

 
中为发现本次文件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思路和过去相比已经发生了两点积极的转变:
价格调整的关注点发生转变:过去关注医疗服务成本、物价水平,现在更关注政策协同性,尤其是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药分开政策挂钩;

价格调整的意义发生转变:此次调整强调价格分层管理,已脱离了之前“为调价而调价”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价格调整医疗服务供给格局,拉开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的定位,让医疗服务市场更加市场化。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80-2406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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