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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债务处理“双管齐下”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4-13 11:39:36】【打印】【关闭】
在这一时期我国银行体系是以国有独资大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截至1997年底,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全部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的91.4%,四大银行所有者权益占全部商业银行所有者权益的78.7%,四大银行吸收存款余额占全部商业银行存款余额的88.7%。因此,如何处理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成为了债务处理的核心问题。同时银行不良贷款处置问题也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或经济转轨国家,在经济发展中都曾经历过或正面临着这一客观事实。
 
截至1998年底,国家统计局数据口径显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行业负债合计2206.4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276.17亿元,占比58%,长期负债930.26亿元,占比42%。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在1998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总债务中,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基本上各占3/4和1/4,而长期负债的80%左右,流动负债的30%以上来自银行贷款。因此,债务处理的核心问题主要体现在银行去不良贷款上。我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负债结构(截至1998年底)
从根本上看,解决银行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无外乎银行、政府和第三方。而从本次债务处理的方式来看,2700亿“特别国债”的发行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剥离银行不良贷款“双管齐下”,成为了债务处理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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