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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改的改革红利对相关设备需求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8-08 16:50:27】【打印】【关闭】
国家发改委2015年2月26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号),根据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从2015年4月1日起,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以上海天然气门站价(含增值税)为例,调价后存量气价格上涨幅度为1.41%,而增量气下调幅度为13.25%。
 
根据2014年统计数据,我国非居民用气约为1,450亿立方米,占比77.5%;居民用气部分为420亿立方米,占比22.5%。此次天然气价格并轨后,在非居民用气中,存量气部分为1,120亿立方米,整体上调金额为44.8亿元;增量气部分为330亿立方米,对应下调总金额为145.2亿元。此次天然气价格并轨将使下游用气企业优先受益,降低工业类企业的燃料成本。据行业内专家测算,此次价格调整将使用气企业的燃料成本降低近300亿元;同时,天然气增量气价的下调使得天然气汽车经济性逐渐增强,有益于下游LNG和CNG加气站行业、城市燃气行业,进而促进天然气加气站和相关开采、净化、输送、存储等设备供应商的发展。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国家下一步将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的经验,继续推动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为最终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创造条件;2015年将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还将制定油气价格联动机制,完善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加强配气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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