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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跨入“市场经济”模式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5-27 13:39:45】【打印】【关闭】
要脱离依赖投资的“计划经济”的发展模式,必需要建立成熟稳定的“市场经济”模式。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简称国发60号文),明确提出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

近两年地方政府收入放缓,融资受限,支出压力加大,难以维持环境治理投资的快速增长。“国发60号文”提出投融资创新,用“市场经济”模式吸引民间资本,文件明确提到的“碳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机制的建立,包括“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等。这些市场化的制度建立将长期利好节能环保行业。行业市场空间测算由传统的“投资测算”方式转为“经济性”测算空间。以电厂排放二氧化硫为例,在没有排污权等市场机制的背景下,市场空间由达标决定,总量有限,但在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利益刺激下,除达标以外,企业有望在有经济性的条件下追求更多的减排空间,脱硫改造市场空间将显著扩大。市场化机制建立的本质是用经济杠杆来提升企业加大环保投资的力度,引导环境治理资金的投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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