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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投资及运营体制改革方面的主要政策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4-12-12 10:51:19】【打印】【关闭】
2002 年3 月,国家计委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原禁止外商投资的供排水等城市管网首次被列为对外开放领域。
 
2002 年12 月,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要求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市政公用行业发展为目的,加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2004 年3 月,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可依法实施特许经营,推动了水务行业经营管理体制以及行业内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
 
2004 年7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打破了我国水务行业国有独资垄断经营的局面,形成了投资和经营主体的多元化。
 
2010 年5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提出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2012 年6 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建城[2012]89 号),提出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间接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并逐步完善价格和财政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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