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 在线咨询
  • 中为客服1
  • 中为客服2
  • 中为客服3
  • 中为客服4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分析 > 金融投资 >  正文

现行营业税制度下已有一系列减免政策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8-04 11:07:26】【打印】【关闭】
事实上,在现行营业税制下,券商各大类业务已有不同程度的减免政策,尽管营改增后部分业务可做进项抵税,但测算下来,影响却甚微:
 
首先,对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收费(包括交易所规费、经手费、中登公司开户费、过户费等)已从征收税基中扣除,净佣金率按照5%收取。营改增之后,尽管该业务中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考虑到券商交易大多数来自于个人投资者,这一部分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实际上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相对较小,因此影响微弱。
 
其次,对于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利息收入,营业税为全额征收,“营改增”之后,若券商融资利息支出可以视同进项税抵扣,则会降低成本。利息净收入占行业收入的比例为15-20%,相关利息支出仅为5%以内,因此即便按照6%的视同进项税抵扣,影响也很微弱。
 
最后,对买卖金融产品收益,本身就采取差额征税,同一会计年度正负差可抵消。营改增之后按照6%收取,影响依然微弱。

券商各大业务营业税制VS增值税制对比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41-220825-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