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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图书行业监管体制情况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6-26 09:54:59】【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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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策划选题的管理制度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和改进重大选题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应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涉及重大选题,未在出版前报备案的出版物,不得出版。对重大选题运作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在京出版单位的主管部门,每月将下一个月拟安排的有关需要备案的选题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并同时抄送中宣部出版局。
 
(2)出版物发行的管理制度
 
根据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和商务部出台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实行出版物发行许可制度,发行许可包括批发、零售两个层级,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
 
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须经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须经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设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并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设立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须经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批发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无需审批。
 
(3)图书质量管理制度
 
新闻出版总署于1997年6月颁布了《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对图书出版的选题论证制度、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印刷质量标准制度、图书书名页使用标准、中国标准书号和图书条码使用标准、样书检查制度进行了规定。2004年12月新闻出版总署颁布《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对图书质量管理部门、质量标准、管理措施及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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