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 在线咨询
  • 中为客服1
  • 中为客服2
  • 中为客服3
  • 中为客服4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中为资讯 > 管理培训 >  正文

土壤修复当前模式为财政支持试点项目与地产开发模式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3-28 11:15:20】【打印】【关闭】
示范项目以政府采购服务为主。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一些项目修复责任主体难以明确,我国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多表现为政府采购土壤修复服务,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相关财政资金。政府通过中央、财政拨款,或配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债券融资、取得银行贷款等模式,用以支付相关治理费用。以2011年国务院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为例,确定138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其中2014年,中央财政下达19.9亿元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而2015年7月,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28亿元,对30个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予以重点支持。中为咨询认为,财政资金主要以支持污染严重项目修复为主。
 
房地产开发模式亦能提供支持。对于城市中心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土地,治理完成后,清洁土地通过流转,地方财政有望获得土地出让金收益,以支付前期土壤修复费用。另外,实际过程中,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会直接先取得受污染土地,修复后再开工建设房地产项目。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content-474-193546-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