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有关政策对导航行业的影响
相关报告
- 2015-2020年中国车载导航行业深度调研及市场投资发展研究报告(2015-07-15)
- 2015-2020年中国航空惯性导航行业市场深度剖析及投资前景趋势研究报告(2015-03-10)
- 2015-2019年中国GPS导航企业拟IPO上市细分市场研究报告(2014-11-13)
- 2015-2020年中国航空惯性导航行业市场重点层面调查研究报告(2015-09-11)
- 2016-2022年中国航空惯性导航区域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发展分析报告(2015-11-13)
- 2015-2020年中国车载导航行业市场重点层面调查研究报告(2015-10-17)
- 中国车载导航行业市场深度调查研究及投资咨询报告(2018-08-05)
- 2014-2018年中国地理信息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分析及投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2014-01-13)
- 2015-2019年导航系统项目商业计划书(2014-10-27)
- 2015-2020年中国车载多媒体导航行业市场主要领域调查分析报告(2015-10-17)
1、军品进口国政策
惯性导航产品已通过我国军贸企业委托出口或直接向军贸企业销售的方式销往境外并列装部分国家的战斗机。各国的武器装备进口政策一般不公开,一般而言,外方用户与军贸企业商谈产品采购的前提是该国对我国向其出口军品不存在法律或政策限制,即我国向其出口军品已符合用户国相关的武器装备进口政策的规定。外方用户与军贸企业签署合同本身也意味着该合同签署已获得外方用户国有关部门的批准,符合其现行的武器装备进口政策。因此,耐威科技的业务开展受用户国武器装备进口政策的影响较小。
2、我国军品出口政策
决定军品国际贸易的关键因素是出口国的出口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军品出口实行许可审批制度,用于出口的军品须经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审批,获得军品出口许可证后,通过国家授权的军贸企业出口。主要包括如下审批程序:
(1)军贸立项。在生产企业确定军贸出口的产品后,需将拟外销的产品上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立项,只有通过军贸立项审批的产品与项目才可通过军贸企业对外签订军品出口合同。
(2)合同报批。当军贸企业与客户达成采购协议,签署军品出口合同后,应当就该军品出口合同向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申请审查批准,军品出口合同获得批准,方可生效。
(3)发货报批。军品贸易公司在军品出口前,应当凭军品出口合同批准文件,向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军品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军品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放。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http://www.zwzyzx.com/show-269-27443-1.html
相关资讯
- 国内精密温控节能设备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2015-05-12)
- 影响国内网络视讯系统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2015-04-14)
- 全球压电石英晶体元器件行业发展现状(2014-06-05)
- 国内信息安全产品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2016-03-04)
- 直放站是无线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10-25)
- 呈创科技:为国内海关铁路农业等部门的客户提供安防管理平台系统集成(2016-06-30)
- 无人机构造与主要技术环节突破(2016-09-06)
- LTE-V:高速、低延时、高可靠的V2X通信技术(2016-08-23)
合作媒体
最新报告
定制出版
热门报告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