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工电子行业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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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军工行业的科研、生产采取严格的许可制度,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当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此外,武器装备的生产企业还需要纳入《装备承制单位目录》,取得总装备部核发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产品的生产必须按照严格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标准进行,由驻厂军代表监督检查。(资料来源:中为咨询研究中心编辑部, 中为咨询网可专业提供行业调查报告,产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产业研究报告,汽车市场调查报告,军工电子行业研究报告,图形显控行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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