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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国对精细化工有关产品进口的管理制度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4-06-29 01:43:36】【打印】【关闭】
进口国对有关产品进口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国家许可证制度、配额制度和产品杂质控制制度等。目前,公司产品外销的地域主要集中于欧美、南美,涉及的进口国均无国家许可证及配额方面的限制要求。
 
欧盟建立了统一的化学品监控管理体系,并规定了对化学品的检测方法,严格的检测标准涵盖了化学品在生态毒理性和毒性等方面的指标。同时规定企业必须向欧盟设在赫尔辛基的新主管机构注册,方可在欧洲市场上销售。
 
根据欧盟2007 年6 月1 日生效的REACH 法规规定,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 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 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资料来源:中为咨询研究中心编辑部, 中为咨询网可专业提供行业调查报告产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产业研究报告染料中间体市场调查报告食品添加剂行业研究报告精细化工行业研究报告醋酸衍生物行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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