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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版经营许可制度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4-05-21 23:43:13】【打印】【关闭】
根据国务院 2011 年3 月19 日颁布并实施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4 号),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资料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研究中心)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http://www.zwzyzx.com/show-326-206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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