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 在线咨询
  • 中为客服1
  • 中为客服2
  • 中为客服3
  • 中为客服4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分析 > 建筑装饰 >  正文

我国核电工程建设行业专有法律法规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4-05-26 03:02:13】【打印】【关闭】
①核安全法规

核安全法规(HAF 系列)是核电工程建设行业的主要监管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设施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等,各法规在核电厂的选址、设计、建造等环节对核电工程建设行业做出了规定,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和核技术、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包括核动力厂等需要严格监督管理的核设施,该条例强调民用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包括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②核安全导则
 
核安全导则(HAD 系列)是我国核安全的指导性文件,部分文件对核电工程建造的多个环节进行指导,包括《核电厂厂址查勘》、《核电厂建造期间的质量保证》、《核电厂维修》等,各导则对核电厂的厂址查勘、建造、维修等部分对核电工程建设进行了指导。
 
《核电厂厂址查勘》将选址过程分为厂址查勘阶段、厂址评价阶段、运行前的阶段,介绍了厂址查勘的过程、组织、厂址特征、文件编制等。《核电厂建造期间的质量保证》对核电厂建造期间相关的质量保证提出要求,确保核电厂的安全、质量。《核电厂维修》对核电厂维修的相关部分做了详细的规定。
 
除上述法律法规、导则外,我国核电建设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资料来源:中为咨询编辑部)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http://www.zwzyzx.com/show-335-22634-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