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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4-06-24 01:36:25】【打印】【关闭】
2011 年9 月,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自2012 年1 月1 日起,所有新建燃煤锅炉和燃油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限值为100mg/m³(采用W 形火焰炉膛的火力发电锅炉除外);自2014 年7 月1 日起,现有燃煤锅炉、燃油锅炉及2003 年以前建成投产的火力发电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的限值为100mg/m³-200mg/m³。重点地区的排放标准则更加严格,所有燃煤锅炉和燃油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限值为100 mg/m³。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2003 版相比,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大幅提高,特别是对于重点地区,其限值的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程度。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3 年9 月25 日开始将燃煤发电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0.8 分钱提高至1 分钱。2014 年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 号), 规定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其上网电量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

资料来源:中为咨询研究中心编辑部, 中为咨询网可专业提供行业调查报告产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产业研究报告烟气除尘市场调查报告烟气脱硫脱硝行业研究报告袋式除尘器行业研究报告大气治理行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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