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媒体业务体系之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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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媒体内容中包含了大量的音频和视频内容,为确保视听类内容的安全播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比如开展IPTV或手机电视业务需要由获得相应牌照的广电新媒体运营商(CNTV、百视通、华数传媒等)建设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并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互联网电视服务的需要由互联网电视内容集成播控牌照方提供节目内容并行使播控权;开展网络视频服务的运营商需要获取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其次,互联网应用中包含的非视听类内容,如游戏文件、教育视频、图片、购物视频等没有明确的内容监管要求,企业在开展相应业务的过程中仍需要获得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监督。因此,牌照是开展互动媒体业务的重要市场准入门槛。(资料来源:中为咨询研究中心编辑部, 中为咨询网可专业提供行业调查报告,产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产业研究报告,汽车市场调查报告,互动媒体平台行业研究报告,软件系统行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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