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器材流通行业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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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爆流通企业为民爆器材销售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
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之前,生产企业将生产的民爆器材通过流通企业转售给终端用户,民爆器材流通企业是民爆器材销售中重要的中间环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之后,国家在政策上鼓励民用爆炸器材生产企业在不超出核定的品种、产量的范围内销售其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就行业目前的情况而言,由于传统的行业格局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并且民爆市场的终端用户比较分散、单一用户需求量偏低,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仍需借助民爆器材流通企业的销售网络和客户群体实现产品的最终销售。
(2)国家已取消对行业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及公安部联合颁布《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936号文),放开了对出厂价格上下限的规定,并取消了流通环节费率规定,产品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企业的自主定价空间进一步放大、定价能力进一步提升。
(3)一体化经营趋势
民爆行业主要包括生产、销售、爆破工程服务三大业务。过去,我国民爆行业普遍在生产、销售、爆破环节上相互分离。生产企业一般只单一从事生产业务,流通企业通过筹建自由销售渠道实现民爆器材的最终销售。随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提出“鼓励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上、下游企业整合,向科研、生产、销售、进出口和爆破服务一体化方向发展,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民爆流通企业借助其销售网络、客户优势,已逐步将产业延伸至生产、爆破工程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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