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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后多方利益发生变化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7-14 09:08:49】【打印】【关闭】
电价主要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电改前,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均由发改委核准,输配电价实际上来源于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之间的“购销差”。

电改后,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将逐步由市场定价,输配电价由发改委核定。新的电价体制下,发电企业、电网、用电企业利益均发生了变化:

对于发电企业而言,目前国内电力供应供大于求,经济增速下降阶段这一状况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由于煤价成本下降较快,目前火电企业盈利能力较强。电价放开后,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将有较大下降空间。预计电改后,发电企业将加速横向整合,实现区域内寡头垄断;并积极进入售电侧,实现纵向一体化经营。

根据深圳市电改方案,输配电价下降的可能性较大,预计对电网净利润有较大影响。为降低实际运行成本,电网将在三方面进行努力:1)投资于回报率更高的输配电项目,如节能变压器、特高压等;2)降低实际运行维护费用,如加大运维等业务外包;3)节能改造,电网介入节能服务市场。
对于用户而言,电改前,同一区域内企业生产成本基本一致;电改后,企业的购电成本不再一致。企业将寻求更多的方式降低用能成本,预计节能将重获企业青睐。

详见3月26日深度报告《电改专题深度报告:电改后市场——监控、节能&运维》。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content-264-2148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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