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中为资讯 > 文化教育创意 >  正文

国内传媒行业监管部门情况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4-12-28 22:31:54】【打印】【关闭】
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之一为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各新闻单位的工作;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我国出版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我国广告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广告发布活动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中,广告发布活动管理主要包括制定、执行、监测广告发布标准,查处违法广告;广告经营活动管理包括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取缔非法经营行为等;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承担指导广告行业发展的职能。
 
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还有其他部门在规范广告行业的工作中发挥重要的行政监管作用。比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农业行政部门对农药、兽药广告的监管等。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59-101087-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
关闭 中为咨询微博号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