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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8-18 11:43:03】【打印】【关闭】
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三个部分。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此,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进入社会医疗保险时期。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同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这项制度的覆盖对象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老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这项制度实施以后,缴费的方式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
 
3、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
 
相对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模式而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2年起,国家对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进行探索并逐步推广。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至此,我国将主要通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来构建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10年在全国将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医疗保障体系的实施将使更多的人看得起病,潜在的医疗市场需求将得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率也将得到显著提高,医疗行业迎来了更大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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