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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家庭医生制度,建立长期、信任关系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8-22 14:42:58】【打印】【关闭】
今年6月国务院医改办、卫计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家庭医生的人员、签约模式、服务内容、费用构成、激励机制、技术支持等方面做出了详细阐述,并明确了时间节点:2016年,将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
 
家庭医生制是指全科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以便对签约家庭的健康进行全过程维护的服务制度,家庭医生在城市主要是社区医生,在农村则主要由村医担任。好处很多:
 
1)建立长期医患关系能很好地解决患者对基层医生的信任问题;2)医生对患者的身体状况比较熟悉,方便进行健康管理;3)家庭医生能从整体角度而非专科角度分析病情,利于某些疾病的诊断;4)对于不方便的患者,家庭医生能提供上门服务;5)转诊方面家庭医生能提供更有效的信息。
 
从国际经验看,无论是以国家卫生服务体制,社会医疗保险体制,还是以商业保险体制为主的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大部分都通过建立全科医生或家庭医生制度(包括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等),形成社区与医院、康复院、护理分工协作机制,共同提供分级诊疗服务。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62-2266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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