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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时代对流通企业规模优势提出更高要求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4-08-18 23:25:00】【打印】【关闭】
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是近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一年多以后,尽管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覆盖区域的药品均价,但因为招标采购不够规范而导致的药品价格偏高、药品供应配送不及时等问题仍然突出。2011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于基本药物的采购主体、供应主体、采购价格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对医药流通行业而言更为重要的环节是基本药物的招标和配送。在招标和配送上,基本药物实行的是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具体要求是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药品招标采购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这意味着:首先,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市场由自然竞争状态走向集中招标采购状态。以前占据这部分市场的企业大多是一些中小批发企业,不需要集中招标采购。在基本药物制度规定下,这个市场也要走上集中招标采购的道路,一些小批发企业的生存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其次,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规定,这个市场是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医院要按照中标价进行销售。由于各地经济和财政实力各异,很可能在一些地区出现财政补贴不到位的情况,流通环节的差价率可能会被进一步压缩。对于流通企业而言,对规模优势和增值服务的要求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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