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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升级带动加氢装置、硫磺回收装置需求提高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6-09 16:34:53】【打印】【关闭】
近年来空气质量恶化严重,雾霾天气时有发生。2013年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随着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的影响日益增加,为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会议决定:在已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基础上,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尽快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过渡期至2014年底;2013年6月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2013年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颁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根据该计划,到2013年底前,全国范围内执行汽油国Ⅳ标准,到2014年年底柴油执行国Ⅳ标准。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我国成品油质量升级时间表:

油品升级主要存在三个环节:(1)油品生产装置前端环节加氢、催化裂化、重整等环节改造;(2)油品生产装置后端环节硫磺回收装置改造;(3)油品生产过程中使用脱硫、硫回收催化剂。国家油品升级标准的提出势必推动各炼厂加氢催化裂化、重整、硫磺回收设施等装备设施的更新换代,增加相应的配套工程,从而为本行业提供了强劲的需求。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65-1491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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