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中为资讯 > 化工化学 >  正文

国际市场农药行业政策及产品登记情况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2-24 17:04:40】【打印】【关闭】
1、国际农药市场主要政策
 
目前对农药管理影响比较大的有四个国际公约或准则,即国际贸易中预先知情同意(PIC)的鹿特丹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生物安全协议(BiosafetyProtocO1)和关于臭氧消耗物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另外,联合国组织制定并发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农药立法与管理准则》、《联合国粮农组织农药登记药效资料准则》、《国际农药生产者协会农药安全、有效使用准则》等一系列旨在协调各国有关农药立法、登记要求、登记后管理、药效试验要求、环境效果和农药废弃物方面的准则。
 
2、国际农药市场产品登记情况
 
农药企业出口产品登记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合作登记方式,即农药出口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数据,由当地进口商以其本身名义申请登记;二是自主登记方式,即农药出口企业在进口国设立分、子公司,直接在进口国申请并取得产品登记(越南等少数国家和地区允许境外企业直接在当地申请登记证)。
 
由于我国农药企业通常以原药供应商的角色参与全球农药产业链,且自主登记周期长,成本高,因此我国农药出口企业大多选择合作登记方式进入海外市场。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65-185977-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
关闭 中为咨询微博号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