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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医疗信息化行业主要监管机构、监督体制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5-14 09:54:40】【打印】【关闭】
医疗信息化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行业协会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国卫生信息学会等其他重要部门机构对本行业的相关标准和制度构成了一定影响,上述部门和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行业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等。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等。
 
(2)行业协会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承担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职能及其他行业管理职能;通过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认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全国软件行业的合作、联系和交流;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软件开发工程化,软件产品商品化、集成化,软件经营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
 
(3)其他重要机构
 
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制订医疗信息化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开展国内外医院信息管理学术交流活动;制定有关医院信息标准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全国范围的中国医院信息化状况调查和卫生信息技术提供商现状调查并出版调查报告;培训和提高医院信息管理工作人员素质,推动中国医院信息管理工作事业的发展。
 
中国卫生信息学会:组织、筹办国内与国际卫生信息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卫生统计与信息学术课题研究工作,推广卫生信息科技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为政府、卫生机构和社会提供卫生信息技术咨询,开展有关标准研制、认证以及评估等服务;培训卫生信息技术人员,配合有关部门评定卫生信息业务人员的技术能力水平;开展卫生信息技术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信息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行业已实现市场化竞争,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4)行业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对软件行业实行企业认证制度,对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实行登记制度,其具体情况是:
 
软件企业认证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软件企业的认证和年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先由省级主管部门根据审查情况做出认定或年审,将认定的软件企业名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企业名单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和予以备案后,由省级主管部门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公布年审结果,并报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部门。
 
软件产品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软件产品的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产品登记机构负责,先由软件产品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和公示,无异议的软件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软件登记中心。由国家版权局授权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承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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