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构建强有力的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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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金融服务法》(FSMA)实施,英国的统一金融监管体制正式建立。2013年4月1日,新《金融服务法》生效,新的金融监管体制正式运行。
英格兰银行负责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在其内部成立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负责宏观审慎管理,并下设审慎监管局(PRA),与金融行为局(FCA)一同负责微观审慎监管,取代金融服务局。
新的监管框架核心思想是构建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银行,一方面,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出发,强化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管理职责,赋予其必要的手段和工具;另一方面,重新将微观审慎监管职责收归中央银行,实现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的协调统一。
2008年危机前英国金融监管框架

英国现行金融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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