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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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西方国家经验需要区分个性与共性。例如,美国的联邦和州分权和制约的政治体制使得其形成了碎片化的多头监管框架。相比之下,英国的执政党能有效地推行其政策主张,因此在历史上数次彻底重构了其金融监管体系。我国应当依据本国的金融经济体制,尊重本国历史文化传统,寻找适合本国金融发展实践的监管框架。因此,我们需要借鉴的是西方发达国家金融改革实践中所体现出来的那些共同的基本原则和特征,而绝非机械照搬。
我国政府也完全有能力推进自己的主张,但最终的监管框架仍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考虑到当前经济下行,不确定性加大的宏观环境,我们认为政府期望通过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释放出积极信号,增强各方对于中国经济的乐观预期。因此我们预计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不会特别保守,也不会特别激进。
中为可以基于这一原则对上文中的6种改革提案进行简单评估:
1.我们预计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不太可能回到单一央行的大一统模式,这意味着金融监管改革走了回头路。事实上,大一统的方案并不明确。研究报告相比改革开放初期,当前的金融体系更加庞大复杂,即使回到单一央行模式,也需要依据一定的原则设立委员会或者功能型监管当局进行分工合作。否则单一央行模式将面临更大的协调困难,产生更多的监管空白。
2.排除前英国模式。这一方案走了英国金融监管发展的回头路。次贷危机的爆发证明,平行的一行一会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协调困难。
3.排除美国模式。这一方案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学习的是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中的个性而非共性。虽然实施难度最小,但相应的改变幅度也最小,难以称其为改革。这一监管框架仍然搭建在现行一行三会的基础之上,难以实质性地解决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的弊端。
4.英国模式逻辑最清晰,但改革成本非常高。行业研究英国政府在打造新的金融监管体系之前,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和研究。因此英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充分体现了宏观审慎监管和功能型监管的特征。但中英两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基础完全不同。2013年改革之前,英国实行的是一行一会(BOE和FSA),改革将FSA拆分成了三个监管机构FPC、PRA和FCA(详见系列报告之三)。中国如果完全参考英国模式,需要将现行基于机构型理念的三会打散全部重构。因此中国所面临的博弈将会更加激烈,难度和阻力也会更大。
5.“1+2”模式本质上与英国模式类似。这一模式仍然需要将一行三会全部打散重构,所面临的难度和阻力也会很大。重组后的金融监管框架中审慎监管局独立出来也增加了未来的协调成本。
6.一行两会模式可以是渐进式改革的第一步。这一方案与我国现行的一行三会改革体制较为贴近。相比将一行三会彻底拆散重构,央行吸收银监会的方案改革难度和阻力较小。银行业长期以来都占据我国金融资产90%以上的份额(参见附录1),且涉及货币派生,与宏观货币政策关系最为密切。
2.排除前英国模式。这一方案走了英国金融监管发展的回头路。次贷危机的爆发证明,平行的一行一会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协调困难。
3.排除美国模式。这一方案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学习的是美国金融监管体系中的个性而非共性。虽然实施难度最小,但相应的改变幅度也最小,难以称其为改革。这一监管框架仍然搭建在现行一行三会的基础之上,难以实质性地解决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的弊端。
4.英国模式逻辑最清晰,但改革成本非常高。行业研究英国政府在打造新的金融监管体系之前,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和研究。因此英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充分体现了宏观审慎监管和功能型监管的特征。但中英两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基础完全不同。2013年改革之前,英国实行的是一行一会(BOE和FSA),改革将FSA拆分成了三个监管机构FPC、PRA和FCA(详见系列报告之三)。中国如果完全参考英国模式,需要将现行基于机构型理念的三会打散全部重构。因此中国所面临的博弈将会更加激烈,难度和阻力也会更大。
5.“1+2”模式本质上与英国模式类似。这一模式仍然需要将一行三会全部打散重构,所面临的难度和阻力也会很大。重组后的金融监管框架中审慎监管局独立出来也增加了未来的协调成本。
6.一行两会模式可以是渐进式改革的第一步。这一方案与我国现行的一行三会改革体制较为贴近。相比将一行三会彻底拆散重构,央行吸收银监会的方案改革难度和阻力较小。银行业长期以来都占据我国金融资产90%以上的份额(参见附录1),且涉及货币派生,与宏观货币政策关系最为密切。
综上所述,我们预计未来的金融监管框架应当位于一行两会模式和英国模式之间。不论重组与否,保监会和证监会有关宏观审慎的职能部门和工作将收归央行,而且两会有责任将统计数据上报央行并接受央行的指导和建议。这体现了宏观审慎特征,迈出了我国金融监管改革向功能型监管转变的第一步。新的金融监管框架将加强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加强监管协调,特别是统筹监管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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