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中为资讯 > 产业洞察 >  正文

国IV排放标准的实施,将为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内企业提供整合机遇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2-11 15:41:27】【打印】【关闭】
根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的规定,我国已于2008年7月1日起对重型车实施国III排放标准,并要求于2013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IV排放标准,而实行更高的排放标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环保排放标准的提高对于我国的汽车整车厂及发动机厂既是挑战亦是机遇。一方面,这将给汽车制造商尤其是发动机制造商更大的压力,促使其研发和制造环保性能更高的产品。另一方面,这也为行业内领先企业提供了行业整合的机遇。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78-120672-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
关闭 中为咨询微博号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