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进入视频节目行业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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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准入壁垒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是属于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电视节目业属于国家许可经营范围,电视节目制作机构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
(2)人才、生产要素资源整合壁垒
视频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是一项以优质节目模式为基础、以创意为核心、以执行力为保证的系统性工程,因此视频节目制作机构需要综合把握从模式研发、节目摄制、后期制作、销售发行等一系列环节。因此如何对节目制作团队的人员进行调配,如何对流程进行把控以及协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一主题,对于视频节目制作机构的资源整合能力有一定要求。资源的整合主要有两个层面,第一,机构需要拥有一定规模的人才储备,以保证出品内容的质量精良,实现艺术性和商业性的统一;第二,制作机构必须具备丰富的把控经验和资源整合、调配能力,以保证长期、稳定地实现优质内容的输出,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3)发行渠道壁垒
视频节目的销售对象为电视台和以视频网站为主的新媒体渠道。电视台方面,央视、省级卫视和地面频道的现有格局使得视频节目制作机构面对着一个相对复杂的下游市场。央视和省级卫视凭借着较高的用户覆盖面和收视份额,具有较高的广告价值,从而具备较强的节目购买能力,但与其开展业务需要面对较大的竞争压力和买方相对强势的地位,因此如何保持与央视及各省级卫视良好互利的合作关系,是确保产品销售、提高盈利能力的保障,也是新进机构需要面对的问题。
单个地面频道用于节目和电视剧购买的费用较少,只有建立了覆盖众多地面频道同时发行的渠道,才有可能在地面频道发行业务中实现盈利,而新成立的制作机构在短时间内往往难以迅速建立该等规摸的销售渠道。
(4)资本壁垒
由于大型季播节目日益受到播出平台的青睐,视频节目和电视剧的项目投资规模也相应迅速提升。业务模式的变化也对制作机构前期投入资金用以购买模式、支付制作成本等有一定要求。此外,已制作完毕的视频节目、电视剧等产品仍然存在因为市场、政策等原因而以亏损价格进行发行甚至无法发行的可能,从而对业内公司提出了较高的资金要求以抵御风险。
因此,对于资本实力不强、融资渠道欠缺、品牌效应尚不明显的视频节目制作机构,行业的资金壁垒较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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