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农药主要进口政策和法规情况
相关报告
- 2015-2020年中国除草剂行业市场重点层面调查研究报告(2015-09-30)
- 2015-2020年中国除草剂混剂行业运行研究及市场投资发展分析报告(2015-05-18)
- 2014-2018年中国除草剂企业拟IPO上市细分市场研究报告(2014-10-16)
- 2014版全国主要地区杀菌剂产业发展状况暨投资环境调查研究报告(2014-05-26)
- 中国三唑类杀菌剂行业市场深度调查研究及投资咨询报告(2018-07-26)
- 2016-2022年中国杀菌剂行业市场深度调查研究及投资咨询报告(2015-11-25)
- 2015-2020年中国化学农药行业市场重点层面调查研究报告(2015-10-08)
- 2014-2018年中国农药原药行业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14-05-26)
- 2015-2020年中国除草剂行业市场主要领域调查分析报告(2015-09-30)
- 2015-2020年中国除草剂行业运行研究及市场投资发展分析报告(2015-05-18)
欧洲在农药管理方面的评估体系健全成熟。在欧洲,主管农药登记的机构是欧盟理事会及欧盟各成员国农药主管部门。目前,欧盟 27个成员国在农药登记上采取风险评估政策。所适用的法律是 1991年出台的 91/414/EEC 法令和Regulation1107/2009。出口到欧洲的农药产品以欧洲的进口商为登记主体。欧洲在农药产品登记制度上进行了区分,依原药和制剂分为两种。即原药在欧盟级别申请批准(AnnexII),而制剂在各成员国开展登记(AnnexIII)。对于一个Generic公司而言,其原药在欧盟级别进行了数据保护期后的相同产品评审,然后在各成员国分别进行制剂登记。
原药在登记时,需要提供活性成分定性、理化性质、更多信息(如使用)、分析方法、毒理和代谢实验、加工产品、食品和饲料中的残留、环境行为、生态毒性等相应信息或材料;制剂在登记时,需要提供产品认定、物理、化学性质、技术资料、其他进一步信息、分析方法、药效、毒理学研究、在植物或动物体内的代谢、分布及残留(活性物质数据)、环境行为、生态毒理学研究、生物农药有更新版数据要求等信息或材料。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81-116888-1.html
下一篇:美国农药主要进口政策和法规情况
相关资讯
- 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分析之污水治理(2013-12-04)
- 我国女装产业发展的趋势研究(2013-12-05)
- 全球微特电机应用领域分布情况(2014-12-19)
- 全球汽车生产、销售持续稳步增长(2014-10-01)
- 全球制造业向中国转移带来的模具产业发展契机(2015-05-11)
- 国内外真空绝热板芯材细分行业的发展状况(2014-06-22)
- 全球LCD电视市场规模将稳步增长(2014-11-01)
- 建筑装饰行业步入“大数据信息化时代”(2013-12-05)
合作媒体
最新报告
定制出版
热门报告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