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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固废处理行业监管制度情况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4-15 14:49:43】【打印】【关闭】
1、固废处理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固废处理行业主管部门为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及商务主管部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监管。具体为:
 
国家环保部负责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国家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的政策、标准和发展规划,各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也参与部分相关的环境管理。例如,国家发改委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等;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促进工作,海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固体废物进出口的控制。
 
2、固废处理行业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的固废处理行业实行备案管理和资质审批并行的行业监管体制。具体而言:一方面,由于从事普通固体废物回收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较多,经营较为分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市场规范和备案管理;另一方面,电子废物拆解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相关业务采用统一规划下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相关资质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本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在国家环境保护部的主管下进行行业自律管理,为政府、行业和企业提供服务。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1-1291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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