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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用电计划改革的途径:放开电价管制,市场形成价格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5-31 17:28:34】【打印】【关闭】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提出了对此次电改的总体规划——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

在发用电计划方面,“9号文”中提出的改革路径是:政府除保留必要的公益性和调节性发电计划外,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根据市场发育程度,直接交易的电量和容量不再纳入发用电计划。

中为预测,在即将出台的《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发用电计划将初步放10%的工商业用电量的用于市场化定价,保留90%的工商业用电和居民、农业用电继续采用政府定价方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确定发用电计划逐渐向市场供求决定发用电价格电量并轨,在历经两到三年的发电价格双轨制之后,最终被市场机制完全取代。

为确保居民、农业用电,发用电计划改革明确提出“公益性和调节性发电计划”仍然保留。

发用电计划初步放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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