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分析 > 化工化学 >  正文

国内色母粒行业发展挑战及有利因素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5-22 14:34:16】【打印】【关闭】
(1)国内行业标准尚不健全,行业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目前,中国色母粒行业正式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仅有《聚乙烯着色母料》(标准编号QB/T1648-1992)、《聚丙烯纤维用色母料》(QB/T2893-2007)、《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色》(QB/T2894-2007)、《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混配料用炭黑母粒》(QB/T4132-2010)等4个色母粒行业标准,但相对于种类繁多、应用领域广泛的色母粒还有很大的不足。行业标准尤其是国家标准的不健全导致色母粒企业生产过程中配方、原料、品质的随意性很强,行业秩序不规范,阻碍色母粒行业健康发展,不利于引领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不利于色母粒企业的产品技术升级和产品竞争力提升。
 
根据中为咨询市场分析报告观察,2012年开始,中国染料工业协会色母粒专业委员会加快了行业标准的制定,美联新材也参与了《高抗冲聚苯乙烯(PS-HI)色母料》、《聚丙烯(PP)色母料》两项标准的建立工作。
 
(2)国际绿色壁垒提高了出口门槛,但海关单列税号缺少进一步阻碍了产品出口
 
随着欧盟REACH、RoHS、EN71、PAHs等指令、德国LFGB、欧盟AP(89)、美国FDA、日本食品JHPA等法规认证的实施,我国色母粒的出口受到更为严格的制约,提高了产品出口门槛。直至目前,色母粒依然缺少海关单列税号,大部分使用32041700颜料及以其为基本成分的制品税号出口,这使得在出口退税问题上,存在出口业务的色母粒企业依然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或税率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出口门槛的提高和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缺乏将不利于我国色母粒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色母粒企业的出口积极性。
 
色母粒的加工方法属于塑料加工范畴,其组分与形状都与塑料混配料相似,应与高耗能、高污染的颜料行业相区分。在出口时,海关编码应该使用39系列更为合理,而不是过去沿用的32系列。对此,中国染料工业协会色母粒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单位正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新的海关编码,以改变色母粒出口的不利状况。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2-142814-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
关闭 中为咨询微博号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