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复当前模式为财政支持试点项目与地产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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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项目以政府采购服务为主。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一些项目修复责任主体难以明确,我国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多表现为政府采购土壤修复服务,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相关财政资金。政府通过中央、财政拨款,或配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债券融资、取得银行贷款等模式,用以支付相关治理费用。以2011年国务院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为例,确定138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其中2014年,中央财政下达19.9亿元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而2015年7月,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28亿元,对30个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予以重点支持。中为咨询认为,财政资金主要以支持污染严重项目修复为主。
房地产开发模式亦能提供支持。对于城市中心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土地,治理完成后,清洁土地通过流转,地方财政有望获得土地出让金收益,以支付前期土壤修复费用。另外,实际过程中,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会直接先取得受污染土地,修复后再开工建设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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