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行邮税改跨境电商税(关税+70%消费税+70%增值税)
相关报告
- 2014-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分析及投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2014-01-07)
- 2015-2019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机会分析报告(2014-11-25)
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6年4月8日生效),该规定针对的是跨境进口电商零售领域,至此C2C与B2C使用同一行邮税时代结束,跨境进口电商适用税种发生根本性变化,由原来的行邮税变更为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国家从税收角度明确了跨境电商进口货物不同于个人物品进口、同一般贸易进口同样具有商业性质,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税率为暂定性质,未来仍存有进一步提升预期。《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6-198364-1.html
上一篇:行邮税率调整上行情况
相关资讯
- 存储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技术(2014-06-18)
- 海芯华夏:主要从事涉农增值电信业务(2016-06-30)
- 信息化运维服务的作用和地位渐显(2014-05-29)
- 国际巨头抢滩物联网平台布局(2016-11-08)
- 国内信息化行业技术发展水平(2014-12-30)
- 现阶段机器人仍是生产线辅助设备,核心设备仍是机床(2016-09-06)
- 京信通信(2342.HK):基站天线王者,有源阵列天线获突破(2016-10-17)
- 印制电路板下游汽车电子市场发展需求情况(2015-06-11)
合作媒体
最新报告
定制出版
热门报告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