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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民用机场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5-01-16 18:45:39】【打印】【关闭】
从事民用机场的非航空性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G56 航空运输业”。机场非航空性业务主管部门为民航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国民用航空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下属7 个地区管理局(华北地区管理局、东北地区管理局、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南地区管理局、西南地区管理局、西北地区管理局、新疆管理局)和26 个省级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民航事务实施监管。此外,国家及地方发改委对民用机场的投资项目等方面亦履行相应的管理和审批职能。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为中国民用机场行业、中国民航业的自律机机构。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338-1111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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