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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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市场将有跳跃式发展
我国经济还处于发展阶段,相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的规模和能力还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但是随着经济总量达到相应的程度及社会各界对生活环境改善需求的提高,随后几年,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将出现跳跃式的发展。
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从2010年的45.7万吨/日提升到2015年的87.1万吨/日,复合增长率高达13.8%,整体规模扩大将近1倍。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行业发展报告(2013)》,截至到2013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49.23万吨/日,与规划要求的87.1万吨/日处理能力仍存在较大差距。从投资额来看,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2,636亿元,相比“十一五”期间增长347.5%,2015年作为“十二五”最后一年,生活垃圾处理投资将集中落实,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我国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将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58万吨/日,与“十一五”末现有设施相比,增加近150%。另外“十二五”期间还将增加生活垃圾转运能力45.7万吨/日,运输能力45.7万吨。因此,需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730亿元,收运转运设施建设投资351亿元,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总投资将达到2,636亿元。与“十一五”相比,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额将增加3.7倍。与此相对应,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产业规模将大幅提高。若按照2013年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费用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来估计,我国目前生活垃圾单位处理成本是56元/吨,而日本为3.57万日元/吨(约合人民币2500元/吨),约为我国垃圾单位处理成本的45倍。考虑到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下的合理成本和污染控制成本的适度提高,到“十二五”末,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维护总成本将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从而使行业内企业受益。
关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到2013年,我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1,010座,全年共综合利用危险废物457.8万吨,处置危险废物282.3万吨,合计740.1万吨,集中处置设施的年运行费用为58.7亿元,单位成本为793元/吨。根据统计局数据,2010年我国危险废物的处置量1253万吨,按《“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要求,持证单位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量要比2010年增加75%以上,据此计算2015年我国的危险废物处置量将达到2,192万吨。根据《“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中预计,到2015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将超过6,000万吨,则预计危废处置量将达到4,500万吨以上。因此,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市场还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在“十二五”危废处理行业有望提速发展的背景下,具备资质、经验、技术及资金优势的企业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2)跨区域专业化集中处置正在逐步成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趋势之一
2009年美国专业处理企业处理危险废物728万吨,其中384万吨是跨州处理,占总量的52.7%;2009年运输危险废物614.5万吨,其中355.6万吨是跨州运输,占总量的57.9%。这说明在美国跨州运输处理危险废物已经成为主要的处理方式。
同样日本也在开展所谓的“广域处分”的跨区(本都道府县外)最终处置。这是由于填埋场资源匮乏,有18%的地区没有填埋场造成的。2010年日本全国共有29.6万吨生活垃圾及其焚烧灰渣被送到本地区以外地区进行最终处置,占最终处置量的6.1%。日本还实行了“广域再生利用指定制度”,2010年认定了187家企业,跨区域收集利用了50.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所的选择和建设受到极大的限制,如果局限于本地区处理处置所产生固体废物,将会出现很多障碍。因此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处理较大范围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将会成为一个新的动向,甚至可能成为发展趋势。如在我国南方某城市就在讨论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预处理后作为垃圾衍生燃料(RDF)运到另外的地区进行焚烧并回收热能。实际上国外大部分利用生活垃圾生产RDF进行热能回收的项目大多是在进行异地处理。除了设施建设的原因之外,通过专业化处理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水平是进行固体废物跨区域处理的更好理由。特别是危险废物,由于其产生量小、成分复杂的特点,如果局限在本地区内处理,将会造成处理成本高、再生利用水平低等后果。有些废物处理难度较大,产生量极小,无法在本地区内建设专用设施进行处置。如果欲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可以采用广泛建设收集、预处理和分类转运设施,将分类预处理后的废物运送至相应的再生利用工厂进行再生回收。这一做法已经出现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实践案例,如全国各地的多氯联苯(PCBs)废物都运到天津和沈阳等地进行专业化处置。阻碍这一趋势发展的除了体制局限外,目前席卷全国的“邻避”(NIMBY,NotInMyBackYard)思潮将会是最大的制约因素。但是随着市场化开放程度的提高和污染控制水平的强化,这一趋势是有可能出现的。
(3)同其他产业结合的共处置
同其他产业结合的共处置(或称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是解决固体废物处置难题的一个重要思路,特别是利用建筑材料工业利用、消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是解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难题最有效的方法。同时利用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作为替代能源来处理利用也是其有效、无害化处置的重要方式。例如,水泥生产所用的各类原料、燃料都可以在固体废物中找到相应的替代物。从理论上讲,1吨水泥可以利用消纳1.4吨固体废物作为替代原料,2011年我国水泥产量已经超过20亿吨,相应就具有利用、消纳28亿吨各类固体废物的能力。而水泥行业是耗煤大户,年消耗煤炭约2亿吨,如果其中50%由固体废物作为替代燃料,则可以处理利用1亿吨包括危险废物在内的有机废物。虽然目前我国水泥的生产能力已经达到顶端,会出现下滑的趋势,但是其巨大的容量是无法忽视的。另外水泥行业竞争激烈,而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将会成为水泥企业维持生存的重要筹码,甚至成为新的行业发展增长点。除了水泥工业,建材行业的其他领域,如墙体材料(砖瓦和石膏板)、骨料、基材等生产都可以利用、消纳各类固体废物。如果可以紧密合作,建筑材料制造业可以处理利用和消纳全国固体废物总量的一半以上。除建筑材料之外,很多行业都可以甚至已经开始利用本行业设施开展了固体废物利用处理。如利用炼铁高炉处理铬渣和废塑料、煤焦油、含铁矿渣和矿砂,利用电厂锅炉处理污水厂污泥等,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充分开发工业窑炉进行危险废物和有机废物共处置,将会是固体废物产生者、处理者和共处置设施拥有者的三赢局面。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有关固体废物共处置的实践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可以期待未来有长足的发展。
(4)环保行业政策的主框架已经形成,需求、交易、投资、产权四大政策
2014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进入了新常态,整个政策体系正在逐步重置,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改革路线图已逐渐清晰。随着政策的密集出台,体系性政策框架基本划定,将深刻改变未来中国环境产业发展的格局。2013年9月,国办发布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96号文),进一步体现了中央政府进行行政体制改革的决心,立足于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将地方政府的权力关进笼子,同时转变政府职能,推行公共服务采购,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释放经济活力。2014年10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意在整顿地方融资平台,清理城投债,约束地方政府经济职能,构建“小政府”,使之成为真正的社会管理主体。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60号文),该文件的主导动机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引入社会资本,在环保领域,表现在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以下简称69号文),提出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创新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69号文与之前国务院发布的96号文、43号文、60号文三个文件共同形成了目前环保政策的主框架,对简政放权、资产重置、投融资、产业发展发向等做了相应界定,呈现了改革的主体思路,将对产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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