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发展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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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提供有利支持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陆续出台多项有利政策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具体如下:
2009年,国务院出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正在成为引领我国经济走入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和助推社会转型、促进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动力。同年,中央外宣办下发《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试点工作方案》,对十家全国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试点进行部署,这十家网站包括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CNTV)三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千龙网等七家地方重点新闻网站。
2010年,国新办召开全国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试点工作座谈会,对外宣布三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以及七家地方重点新闻网站被列为全国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试点单位。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对转企改制的文化单位给予税收优惠、社保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减轻了转企改制单位的历史负担,有效推动了转企改制工作。
2011年,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重点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问题。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加快发展,打造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发挥主要商业网站建设性作用,培育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发展网络新技术新业态,占领网络信息传播制高点。
2012年,国务院公布《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强调培育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政策鼓励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鼓励支持国有资本进入新兴媒体,做强重点新闻网站,形成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
同年,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
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引导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面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热点,促进终端与服务一体化发展。意见强调要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实施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水务、智慧国土、智慧物流等工程,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同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文化板块单列为十五项改革之一,提出大力发展现代化公共文化体系,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国家建设将会为提供文化内容和服务设施的企业提供有利的发展环境。同时决定强调建立健全市场化体系,推动国有文化企业的市场化进程。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通知》,强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完善政策扶持体系,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同时指出,在国家许可范围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在投资核准、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和申请专项融资方面给予支持。
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是竞争高地,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2)互联网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根据中为咨询网统计数据,我国的互联网用户增长迅猛,用户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位。但从互联网普及率来看,我国与互联网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较低水平,网络信息化的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而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来看,目前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呈现迅速增长的势头。随着产业技术进步和4G技术的推广,手机作为网络终端使用将更为便利。根据中为咨询网预测分析,我国已进入互联网用户的持续增长阶段,在未来的3-5年上网人数将会稳步增长。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和互联网接入方式的改善将成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有利保证,并为新业务的不断涌现提供坚实的基础。
(3)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迅速
我国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从20世纪末、21世纪初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已建成世界第一大基础电信网络,其容量、传输速度、设备技术先进性等均居世界前列。目前,在政府的大力引导和推动下,政府与研究机构及企业联动的研发应用局面初具规模,在高性能路由器研制开发、移动IP技术研究、网络管理技术研究和系统开发、网络安全、大规模组播视频技术研究和应用以及下一代互联网试验网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从而打破了原先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为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使各种服务内容的提供成为可能。
(4)互联网环境发生巨大变化
2013年8月,中国互联网大会提出,全国互联网从业人员、网络名人和广大互联网用户,都应该坚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这七条底线,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积极传播正能量。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准确、严厉打击相关网络犯罪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法律标尺。
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全国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4月中旬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的“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2014年全国将以打击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文化垃圾、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为重点,开展“清源2014”、“净网2014”、“秋风2014”和“固边2014”等专项行动。
净网行动的开展有利于优质信息、权威信息的传播,有利于发布优质信息、权威信息的网站传播力的提升。新华网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的主力军,长期以来严格管控包括淫秽色情内容在内的不良信息,权威、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信息,在互联网领域积累建构了权威、公信的品牌形象。净网行动有利于推动新华网等重点新闻网站的快速发展。
2、不利因素
(1)法律制度建设相对落后
我国网络经济方面的法制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落后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网络诚信建设、网络犯罪防范等方面的法制约束和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2)行业秩序尚待逐步优化
由于互联网行业市场规模巨大且发展迅速,因此吸引了众多良莠不齐的行业参与者。部分公司在互联网上传播谣言、淫秽、色情等内容在内的不良信息,对整个互联网环境造成极大负面影响。此外,部分企业过于追求快速增长和超额利润,从而引发了行业内恶性、不当竞争,对构建行业合理秩序也构成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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