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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版传媒产业规划相关政策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3-02 15:31:51】【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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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1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要在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
 
(2)“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文件提出,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3)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1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十二五”期间文化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规划。其中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方面,纲要指出,要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完善文化产业分工协作体系。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推动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4)《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7月,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并发布,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该规划对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提高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数字内容等重点文化产业;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促进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着力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出版物发行的跨地区整合,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繁荣城乡文化市场。
 
关于出版业,《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指出,出版业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从主要依赖传统纸介质出版物向多种介质形态出版物的数字出版产业转型。出版物发行业要积极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形成若干大型发行集团,提高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制度;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6)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2010年3月,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提出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
 
2014年3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的要求,巩固扩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的实施成果,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7)“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
 
2012年2月,文化部发布《“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文件提出,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优质文化企业利用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扩大文化产业直接融资规模”,同时将“增加公共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提高文化产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8)关于加快数字出版发展的相关政策
 
2010年8月,新闻出版总署出台《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出政发[2010]7号),提出要把数字出版产业打造成出版业的支柱产业。到“十二五”末,我国数字出版总产值力争达到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25%,整体规模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在全国形成8~10家左右各具特色、年产值超百亿的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或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园区,形成20家左右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出版骨干企业。到2020年,传统出版单位基本完成数字化转型,其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运营份额在总份额中占有明显优势。
 
2014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文件指出要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加快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深入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加快文化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推进数字绿色印刷发展,引导印刷复制加工向综合创意和设计服务转变,推动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和经营模式创新。
 
2014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4]52号),明确要通过三年时间,支持一批新闻出版企业、实施一批转型升级项目,带动和加快新闻出版业整体转型升级步伐;基本完成优质、有效内容的高度聚合,盘活出版资源;再造数字出版流程、丰富产品表现形式,提升新闻出版企业的技术应用水平;实现行业信息数据共享,构建数字出版产业链,初步建立起一整套数字化内容生产、传播、服务的标准体系和规范;促进新闻出版业建立全新的服务模式,实现经营模式和服务方式的有效转变。
 
2015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动传统出版与新型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发[2015]32号),明确要求立足传统出版,发挥内容优势,运用先进技术,走向网络空间,切实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出版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人才队伍的共享融通,形成一体化的组织结构、传播体系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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