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欺诈行业共享环境有待改善,数据来源成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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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是反欺诈业务的基础和支撑,因此数据来源对于反欺诈公司是至关重要的。一般反欺诈公司的信息来源可分为三类:通过与公安、银联、互联网安全企业的合作而获得的风险名单;来自与之合作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反馈数据;从社交网站、搜索引擎等方面获取的数据,以及一些特殊的数据来源。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从事反欺诈业务的公司之前基于自身的使用场景沉淀了一些数据(包括黑名单),也可以将其用于反欺诈业务当中。反欺诈数据来源

高效的反欺诈数据共享系统是能否及时有效地发现欺诈行为的关键,如果各个反欺诈机构和其他大数据机构如果能够把风险信息共享,肯定能够有效的提高反欺诈能力,尤其是处理类似于多重借贷的行为。
但是目前由于彼此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商业竞争因素,不同反欺诈公司获得的数据一般只会在自己内部使用,不会把数据共享给别人。另外,目前很多大的数据来源,比如说芝麻信用、腾讯、BAT、平安等数据巨头,并没有向互联网金融机构和反欺诈机构开放。因为这些巨头处于自身业务需求或者与这些反欺诈公司存在业务竞争关系。另外数据使用的合法合规性也会成为影响反欺诈公司业务的一个重要因素。
反欺诈公司能够利用的数据来源会成为关系到其发展高度的巨大因素。是否能够获取更全面的数据并加以关联,成为反欺诈业务能否成功开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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