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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情况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4-10-20 22:05:40】【打印】【关闭】
医药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国务院下辖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原隶属于卫生部,2013 年3 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拟订药品基本目录,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与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务院组成部门,2013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由原卫生部、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的计划生育管理部组建。其中,体制改革司职能为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方针;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职能为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以及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并参与拟订药品法典等。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负责规范药品政府定价行为,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发展政策。其中,价格司职能为研究起草价格和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药品价格评审中心职能为对市场药品的成本和价格进行调查和测算,对药品价格制定或调整提出建议,对部分矛盾突出的药品价格,协助开展专家论证工作,配合研究药品价格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等。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主要负责拟定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参与制定《基本药物目录》,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等。(资料来源:中为咨询网可专业提供滴眼剂行业研究报告膏剂行业分析报告滴丸剂行业调查报告片剂市场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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