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产品进出口管理制度
相关报告
- 2015-2020年中国农药中间体行业运行研究及市场投资发展分析报告(2015-05-20)
- 2015-2020年中国杀菌剂行业市场主要领域调查分析报告(2015-10-09)
- 2013-2014年全国杀菌剂制造企业信息调查暨行业分析报告(2014-05-26)
- 2016-2022年中国杀菌剂混剂行业市场深度调查研究及投资咨询报告(2015-11-24)
- 2015-2020年中国杀虫剂行业市场重点层面调查研究报告(2015-09-30)
- 2014版全国主要地区农药原药产业发展状况暨投资环境调查研究报告(2014-05-26)
- 全国主要地区除草剂混剂产业发展状况暨投资环境调查研究报告(2014-11-24)
- 2014版除草剂混剂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10-16)
- 2014-2018年中国除草剂混剂业兼并重组及投资建议研究分析报告(2014-10-16)
- 2015-2020年中国三唑类杀菌剂行业市场深度剖析及投资前景趋势研究报告(2015-03-05)
我国农药进出口遵照《海关法》、《外贸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三部法律以及《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三部条例,同时还遵循鹿特丹公约(PIC)和斯德哥尔摩公约(POPs)两项国际公约。农药进出口主要由以下机构协同进行管理:

针对农药进出口特有的监管服务措施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针对所有进出口农药产品的具体管理措施,由农业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实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遵循“一批一证”的原则负责办理放行通知单,口岸海关负责进行现场验核。海关放行前,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确认每批农药产品是否是在中国取得登记的合法产品。农药进出口放行单的内容包含产品名称、数量、进出口国、商品编码、贸易商等信息,进出口的农药产品必须与放行单内容一致。
第二类:根据境外农药主管部门要求出具农药境外登记证明,境外农药登记证明是我国农药企业及其出口产品合法性的资信证明,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出具。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473-176713-1.html
下一篇:我国农药行业主要法规
相关资讯
- 上海新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2014-02-13)
- 辗制环形锻件(法兰)生产工艺流程(2015-12-31)
- 通信设备行业中光缆行业需求情况(2015-12-31)
- 上海维蒙特异型钢管有限公司(2014-02-13)
- 服装品牌行业的销售模式(2016-01-08)
- 上海松江李尔汽车地毯声学元件有限公司(2014-02-13)
- 光电传感器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2016-01-06)
- 医药行业内的主要企业(2015-12-25)
合作媒体
最新报告
定制出版
热门报告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