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进口国相关政策
相关报告
- 2015-2020年中国抗氧化剂行业运行研究及市场投资发展分析报告(2015-05-07)
- 2016-2022年中国光稳定剂行业市场深度调查研究及投资咨询报告(2015-11-25)
- 2015-2020年中国化学助剂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投资发展分析报告(2015-05-19)
- 2014版合成材料抗氧化剂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10-20)
- 中国合成材料抗氧化剂行业市场深度调查研究及投资咨询报告(2018-07-27)
- 2014-2018年中国光稳定剂行业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咨询研究报告(2014-03-12)
- 2014-2018年中国光稳定剂业兼并重组及投资建议研究分析报告(2014-10-17)
- 全国主要地区光稳定剂产业发展状况暨投资环境调查研究报告(2014-11-25)
- 2014-2018年中国抗氧化剂行业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咨询研究报告(2014-03-12)
- 2015-2020年中国光稳定剂行业运行研究及市场投资发展分析报告(2015-05-19)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在出口欧洲市场时,需符合REACH 法规的标准,并通过相关检测或认证之后方可进口。
日韩及其他主要发达国家的某些客户因其需要,在实际进口时,通常也要求相关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产品符合REACH 法规的要求方可予以进口。巴斯夫等国际巨头还对相关产品的采购自身制订了一系列检验检测要求,只有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才具备进入其供应商体系的资格。对REACH 法规的简要介绍如下:
REACH 法规是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制定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并于2007 年6 月1 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对进入欧盟28个成员国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其主管机关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REACH 法规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即出口到欧盟市场的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必须完成(预)注册后才能合法的销售。如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中包含REACH 法规中规定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需履行注册、通报、授权等一系列程序后方可生产或销售。
REACH 法规允许进口商通过预注册进入欧盟市场,即符合REACH 法规的物质,可以在2008 年6 月1 日到12 月1 日期间进行预注册,后在2 至10 年内完成REACH 正式注册,期间对欧出口贸易不受影响。没有经过预注册物质,必须要完成正式注册后才能投放欧盟市场。
产品主要出口地为美国、欧盟、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出口产品属于化学助剂产品,均已按照各进口国或客户的要求进行国际认证和检测。除上述政策之外,相关进口国没有其他针对公司所生产的抗氧化剂和光稳定剂产品的进口政策限制,目前也尚未发生因贸易摩擦而对公司出口产生影响的情形。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476-99247-1.html
上一篇:我国电梯进出口情况
相关资讯
- 马来西亚吉兰丹州欲携手甘肃临夏设双边贸易合作委员会(2013-12-15)
- 部分木材出口国的出口政策调整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2014-12-18)
- 2013年度我国松籽仁出口区域情况(2014-12-19)
- 世界贸易中心落户湖南(2013-12-15)
- 国内油锯主要出口企业排名情况(2015-02-12)
- 江西省筹划申报设立“昌九自由贸易试验区”(2013-12-15)
- 2010-2013年河北地区对外工程承包及劳务合作情况分析(2014-05-20)
- 我国农药出口总量已占农药总产量的35%至40%(2015-05-23)
合作媒体
最新报告
定制出版
热门报告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