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重视不够,建设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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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指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固体、液体废弃物:a.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b.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根据发改委和环保部2008年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分49大类约500种,成分复杂。其中,医疗废物被列为1号危险废物。
我国对医疗废物的处置长期重视不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简单贮存或直接排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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