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与惩罚机制为碳市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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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共5个试点进入第一个履约期,包括上海、深圳、广东、天津和北京,整体履约率较高。上海为唯一准时完成所有履约的试点,天津履约率最低,为95.5%。
2015年全部七个试点进入履约期,进入第二年履约期的上海等试点履约率非常高,较上年亦有提升,仅深圳和天津分别出现2家和1家未履约企业。首次进入履约期的湖北和重庆履约率较差,且履约时间有所推迟。
中为判断,上海等五个试点经过第一履约期,政策制定和企业经验更加成熟。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场开启,试点经验亦可推广借鉴。
各试点履约情况(2014):整体履约率高

各试点履约情况(2015):湖北履约率偏低

对未完成履约目标的企业,各试点惩罚包括两种:根据未完成履约量按照一定价格罚款或扣减下年度响应碳排放配额。
目前各交易试点独立性较强,交易机制和惩罚机制等不一致,暂无法进行连接合作,未来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须采取统一规则,以实现配额自由交易和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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