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食盐专营体制的确立
相关报告
- 全国主要地区醋酸乙烯酯产业发展状况暨投资环境调查研究报告(2014-11-24)
- 2015-2020年中国醋酸乙酯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投资发展分析报告(2015-05-15)
- 全国主要地区冰醋酸产业发展状况暨投资环境调查研究报告(2014-11-24)
- 2016-2022年中国食盐区域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发展分析报告(2015-10-20)
- 全国醋酸衍生物行业深度调查暨市场分析报告(2014-12-09)
- 2014-2018年中国调味品行业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咨询研究报告(2014-01-04)
- 2016-2022年中国调味品行业市场深度调查研究及投资咨询报告(2015-11-18)
- 2014-2018年中国醋酸钠企业拟IPO上市细分市场研究报告(2014-10-20)
- 中国醋酸乙烯酯行业市场深度调查研究及投资咨询报告(2018-07-25)
- 2014-2018年中国醋酸企业拟IPO上市细分市场研究报告(2014-10-15)
中国的食盐专营历史悠久,最早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齐国管仲主张,政府和百姓都可以煮海为盐,但盐的运销、分配和进出口得归国家管理。而在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程中,盐业专卖是历代专制统治者获取财税的主要渠道,从唐至清的每一朝代,盐利收入都能与田赋收入基本相当。到了近现代,专卖制度也一直被沿袭下来,只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提升,盐业在财税领域的重要地位已被完全取代,在今天,盐税占我国国民经济收入的比重已不到0.2%。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食盐专营,分析报告主要是为了消除地方性甲状腺肿等碘缺乏病。上世纪90年代,我国为实现“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尽快普及碘盐,国务院1994年发文同意“对食盐实行专营”。同年,出台《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6年,《食盐专营办法》颁行,中国正式确立了食盐专营制度。2006年4月28日,《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得以发布并实施,核心内容是对食盐专营许可证进行管理,并且明确国家发改委为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食盐专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我国目前盐业管理采取的是“双轨制”模式。研究报告食盐的管理采用计划专营的方式,食盐的生产、分配、调运、销售价格等均由国家以指令性计划规定,盐业生产企业对食盐有生产权,但没有销售权,食用盐由盐业公司统一收购、销售。工业盐则在1995年退出了专卖的体制,盐业生产企业可以对自己生产的工业盐自行销售,由市场决定工业盐的价格。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61-244069-1.html
相关资讯
- 中国食用植物油消费模式正在经历从散装油到包装油的发展(2015-05-02)
- 中国调味品行业规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提升显著(2016-09-28)
- 乳制品:收入增长疲软,利润大幅增加(2016-10-10)
- 餐饮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大规模规范化经营促进调味品质量高诉求(2016-09-28)
- 苹果加工转化不仅繁荣市场还可解决鲜果供应过盛问题(2016-11-02)
- 我国人均乳制品的消费需求量呈明显上升趋势(2014-10-09)
- 我国糕点食品行业发展趋势(2014-05-28)
- 营养快线:10年394亿瓶的含乳饮料之王(2016-09-14)
合作媒体
最新报告
定制出版
热门报告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