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行邮税改跨境电商税(关税+70%消费税+70%增值税)
相关报告
- 2015-2019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机会分析报告(2014-11-25)
- 2014-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分析及投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2014-01-07)
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6年4月8日生效),该规定针对的是跨境进口电商零售领域,至此C2C与B2C使用同一行邮税时代结束,跨境进口电商适用税种发生根本性变化,由原来的行邮税变更为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国家从税收角度明确了跨境电商进口货物不同于个人物品进口、同一般贸易进口同样具有商业性质,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税率为暂定性质,未来仍存有进一步提升预期。《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69-198365-1.html
上一篇:行邮税率调整上行情况
相关资讯
- 安全证件主要应用细分领域广泛(2014-07-09)
- 众安保险:‚糖小贝‛糖尿病并发症保险(2016-10-17)
- 影响无线通信设备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2016-03-09)
- 有线电视系统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2015-08-27)
- 国内高性能计算机行业发展特征(2014-06-18)
- 自2012年底起,我国xDSL宽带接入用户数出现持续下滑(2014-10-04)
- 国内移动终端设备行业管理体制(2016-03-04)
- 物联网板块的投资思路(2016-11-30)
合作媒体
最新报告
定制出版
热门报告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