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QQ在线客服

QQ在线客服

  • 400-891-3318
  • 0755-84275866
  • 0755-84275899
  • 中为报告
  • 中为资讯
  • 中为数据
  • 企业名录
 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最为专业的产业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
中为实力鉴证  咨询流程  公司资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中为资讯 > 交通运输 >  正文

国内港口行业的监管情况

来源:中为咨询网www.zwzyzx.com 【日期:2014-12-28 23:36:44】【打印】【关闭】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主要港口的管理体制经历了多次改革。1984 年之前,我国主要港口的经营主体为政企合一的港务局,直接隶属于国家交通部。1984年以后,全国主要港口实行交通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地港务局作为港口经营主体,承担港口的管理职能。2001 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及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国港口的管理体制转变为“港口全部下放地方管理,实行政企分开”。
 
2004 年1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正式实施,该法规定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港口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体制的规定确定。其中,由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港口属地化管理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积极性,使港口行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
 
此外,港口经营业务还受到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海关、中国边检等国家监管机构的监管和审查。
本文地址:http://www.zwzyzx.com/show-271-101255-1.html
分享到:
相关资讯

合作媒体

定制出版

报告搜索

免责声明

  中为咨询所引述的资料是用于行业市场研究以及讨论和交流,并注明出处,部分内容是由相关机构提供。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文章进行删除或作相应处理。查看详细》》
关闭 中为咨询微博号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