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将促进非寿险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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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寿险,免征营业税并不现实,根据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增值税税率将为6%。目前对于非寿险产品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若对其免征增值税,将导致财政收入减少,同时也会引起保险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税收失衡。
主要发达国家非寿险、非寿险再保险和非寿险相关服务的增值税处理方式

目前非寿险业按照5%征收营业税,营改增5月1日实施后,将按6%征收增值税,同时允许对购买的办公楼或房租、机器设备等支出的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以便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营改增将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非寿险企业税负。
减税的规模取决于进项抵扣的确定。保险企业的主要费用包括赔付支出、手续费及佣金、业务及管理费、保险责任准备金等,上述几项大类支出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进项可以抵扣,从而可能会增加险企的增值税规模。因此,税务局即将下发的具体细则中的进项税抵扣规定是影响税负水平和企业利润多寡的核心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建议,对于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支出允许按照一定比例视同进项税予以抵扣;对于原有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保留;对保险业金融产品买卖的差价收益不征收增值税,或对差价收益按3%的税率实行差额简易征收。
中为分别测算了营业支出抵扣20%与营业支出抵扣10%两种情形下,营改增对非寿险业绩(以平安产险为代表)的影响:
情形一:营业支出抵扣20%。这种情形下增值税大致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20%)*6%,城建及教育附加为增值税的10%,估算营改增将增厚产险营业利润约10%。
情形二:营业支出抵扣10%。这种情形下增值税大致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10%)*6%,城建及教育附加为增值税的10%,估算营改增将增厚产险营业利润6%。
平安产险营改增测算(2015年,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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