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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园林行业发展历程

来源:中为咨询www.zwzyzx.com 【日期:2016-01-29 17:08:29】【打印】【关闭】
园林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园林营建不仅要运用地貌学、生态学、园林植物学、建筑学、土木工程等方面的知识,还要运用美学理论,尤其是绘画和文学创作理论。此外,在规划设计各种类型的园林景观时,还要考虑在地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涉及城市规划、社会学、心理学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我国园林行业发展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起步阶段(20世纪50年代-90年代初期)
 
中央政府于1952年成立了建筑工程部,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标志着城市园林绿化开始进入恢复和有计划、有步骤的建设阶段。全国各地开始新建公园、苗圃,有计划地开展了道路、工厂、学校、机关等单位以及居住区的园林绿化工作。一些城市还组建了园林工程处、绿化处等园林建设单位,专职负责园林绿化工作。这些单位虽然仅具备单一的园林施工职能,但是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我国园林企业的雏形,为我国园林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城市工作会议发布了《关于当前城市工作若干问题的指示》,提出逐步改善大中城市的市政建设,保障城市的公用事业、公共设施的财政资金。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有了明确的固定资金来源,为以后园林绿化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也为以后企业的创建、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从此,全国开始了大规模的苗圃建设和苗木培育工作,全国省会城市和其他大城市基本上都陆续成立了园林绿化单位和部门。
 
1982年,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召开第四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确立继续把普遍绿化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点,继续加强苗圃建设,提出采取专业队伍管护与群众管护相结合的方法等措施,从此,全国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进入高潮。同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城市园林开始步入法制管理轨道。1989年全国园林绿地总面积已增至38万公顷,是1975年的6倍。与此同时,一些重点城市的园林公司不断得到发展和壮大。
 
(2)全面发展时期(20世纪90年代初-20世纪90年代末)
 
20世纪90年代初,由建设部督导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活动,并于1992年底正式命名了第一批“园林城市”。1992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这是我国园林绿化行业法制化的重要事件,标志着我国走上了以法制保障推动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法制的健全为我国园林绿化企业私营化提供了保障,许多私营化的园林企业相继诞生。
 
1996-1998年,建设部召开了创建园林城市暨城市绿化工作会议和全国园林绿化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加强对创建园林城市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快园林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该时期,园林绿化事业蓬勃发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从量的增长转变到质的提高,建设了一大批省级园林城市、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为园林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据统计,截至1999年,全国具有一定的规模的园林绿化企业总量超过5万家。
 
(3)蓬勃发展时期(2001年至今)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大众对生态环境日益重视,在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双重拉动下,园林建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时期。庞大的市场需求催生了一大批园林企业,民营企业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一些国有企业也纷纷改制、重组,组建股份制园林绿化企业。部分优秀的园林企业通过上市与资本市场对接,突破了资金瓶颈,从而进一步做大做强,从区域性企业发展成为全国性企业,逐步成长为国内园林行业的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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